新闻
← 返回新闻动态
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首次报送正式启动
2025 年 7 月 1 日 · 平台涉税
按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,平台企业须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报送基本信息,10月1日至31日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。
根据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810号)及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),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正式启动。
《规定》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平台企业,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域名、业务类型、运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名称等基本信息;并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,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、上季度收入信息。
报送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、数据接口直连及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渠道。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且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,其收入信息无需报送;平台已办理扣缴申报、代办申报的涉税信息不重复报送。
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、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的,将被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。
本文由 企连通企业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 整理,政策原文以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公开发布文本为准。如需针对企业情况的具体判断,可致电 400-000-6682 或查看产业扶持政策专题。